☆联盟网站☆:漳州房地产信息网 | 漳州汽车网| 厦门房产网
阅读排行
优秀广告
无广告
现在位置:首页 -> 置业投资 -> 置业投资
职工购建住房政策性贷款办理程序

作者:不详 来源:漳州房讯网 更新日期:2004-8-30 阅读次数:
文字 〖 自动滚屏(右键暂停)
一、贷款对象
    凡参加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因购建、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,均可向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    二、贷款条件
    1、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,必须按时足额连续交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(以下简称正常交存住房公积金);
    2、贷款申请人必须是购建、大修住房的产权人;
    3、具有购建、大修住房的合同、协议或批准文件;
    4、个人首付房款达30%以上;
    5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;
    6、同意办理现购房产抵押保险或有价证券质押。   
    
    三、申请贷款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
    1、《职工购建住房政策性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》;
    2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薄;
    3、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;
    4、首付房款达30%以上的付款依据复印件;
    5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书和购房合同;
    6、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,提供经产权监理部门鉴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;
    7、自建住房的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;
    8、大修住房的提供《房屋产权证》及城管部门大修理批准文件复印件。
    
    四、贷款的审批及发放
    1、职工购建、大修住房政策性抵押性贷款,由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,在每个工作日内审批。
    2、贷款申请人根据基金管理中心签批的《职工购建住房政策性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》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承办房改金融业务银行(建行、工行、农行)住房信贷部办理贷款手续。 
    
    五、贷款的偿还职工购建住房政策性抵押贷款采用本息按月均还的办法。
上篇文章: 不指定楼盘按揭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8成
下篇文章:消费者用贷款购买商品住宅后,是否可以用租金偿还贷款?
相关文章:
没有相关文章
电话:0592-5378237   Q Q:10111695 E-mail:fxunmaster@sina.com  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
建议使用:1024*768分辨率,IE6.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

Copyright © WWW.FXUN.COM Inc.All Rights Reserved

本站版权所有:漳州房地产信息网-房讯网